告别“十一五”,迎来“十二五”,今年两会将是继往开来的盛会。
继往开来,意味着立足上一个五年的良好基础,开启下一个五年的光辉篇章;继往开来,意味着代表委员们需要再接再厉,认真履职,科学履职,以更积极的态度、更深层次的思考,把百姓的期待带到会场;继往开来,还意味着广大民众参政议政的热情不断提高,素养逐步提升,过程更加有序,渠道日渐拓宽,效果日益显著。
这里讲述的既有代表委员履职的故事,也有群众积极参与的故事,呈现的是他们的新思考、新期待。
——编 者
全国人大代表余的娜:
养老,我关注
虽然已年过六旬,身体已远不如从前矫健,可安徽宣城市旌德县白地镇洪川村支部书记余的娜,仍然在为了更好地履行代表职责而四处奔波。
2010年,余的娜在全国人大会议上提交了《关于加快发展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被列为重点建议,受到高度重视。
“为什么提这个建议?这是源自切身的感受。”余的娜解释,“2009年,与市、县两级人大代表座谈时,大家不约而同地提到了养老问题。”
事实上,现有的敬老院大都是由政府兴建的,往往只对五保户等困难群体开放,而社会力量投资的养老机构才刚刚起步。
余的娜专门到民政部门查阅了相关资料,截至2009年底,安徽省60岁以上的老人已有969.4万人,占总人口的14.26%,而目前,只有1.5%的老人能够进入养老机构。
余的娜的建议得到了各方面的积极响应。2010年6月7日,民政部组织部分人大代表、有关部委相关负责人共30多人去江苏、浙江等地就社会养老体系等问题进行考察调研,余的娜也在受邀之列。这次调研让余的娜感受颇深。
在政府财政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如何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最大程度吸引社会投资,从而快速发展我国的养老事业?余的娜觉得可以在土地政策上给予公益事业更大优惠,在补助政策上对养老机构予以倾斜。在社会资本大量投入后,政府可以将重点转至立法规划、出台政策、合理引导志愿者服务等方面来保障老龄人的生活。
余的娜认为,政府还应该尽快拿出细化的措施:比如投入比例、奖励政策、实施意见等等,“今年,我将结合调研的结果,再提加快发展社会养老体系建设的相关建议。”
电力人齐来生:
有话,请你带
近些日子,齐来生一直特别忙。既不是全国人大代表,也不是全国政协委员的他积极准备材料,希望通过代表委员能把加快内蒙古电力外送通道建设的建议带到两会上去。
3月2日,内蒙古可再生能源协会副会长齐来生急切地说:“让内蒙古多几条风电外送的通道吧。”
内蒙古风能可开发容量超过1.5亿千瓦,占全国陆地风能资源储量的50%以上。
截至2010年底,内蒙古风电并网装机容量达870万千瓦,而在冬季供热期,有超过1/3的并网风电机组在西北风盛行的黄金季节停机弃风,内蒙古能源外运铁路、公路通道建设均严重滞后,动辄绵延数十公里的重型运煤卡车拥堵京藏高速公路,而此时,南方火电厂电煤则频频告急,多省甚至需要拉闸限电。
煤堵在路上,电窝在家里,这种状况让齐来生忧心忡忡。
“希望有关部门能果断决策,尽快打通内蒙古能源外送通道,这不仅仅是内蒙古能源发展之福,也是国家能源安全之福。”齐来生对两会充满了期待。
全国政协委员余争平:
提案,落实了
电视、电脑、电话、电磁炉、微波炉……打开开关,就是现代科技带来的各种方便,然而你是否知道,还有一种危害正如影随形?那就是被称作“隐形杀手”的电磁辐射。
2010年全国政协会议,全国政协委员、第三军医大学教授余争平将一份《关于加强我国电磁辐射危害防治研究的提案》,提交大会,直陈利害。
基于多年研究,余争平提出一揽子建议:支持电磁辐射危害防治基础性研究;全国范围内对电磁辐射源体进行普查登记,并据此制定管理条例和标准……
一个科技领域的专业话题,接下来的“命运”发展速度,完全超出了余争平的预料。
2010年4月,他就接到了提案办理单位——科技部的电话。相关人员认为,提案正契合国家科技计划重点支持方向,将予以采纳和落实。
同年5月,第三军医大学牵头,一个堪称当前国内电磁辐射研究的最强团队迅速成立,包括两位院士、近30位学科骨干。
同年6月,以余争平为首席专家的“电磁辐射危害健康的机理及医学防护的基础研究”项目,经过严格的申报、评审等环节,正式立项,安排资金2870万元。
2010年年底,项目在重庆正式启动,5年内完成,目标是摸清我国电磁辐射危害现状,并以此为依据开展基础性研究,寻求防治之策。
“用科学来回答民生之问,这可能是所有科技工作者都向往的。”余争平说,“通过政协委员履职,电磁污染问题得到了相关部门的重视。接下来就是作为科技工作者的履职了——把这个项目做扎实,真正为发展国家相关产业和保护人民健康发挥作用。”
律师王金海:
意见,还会提
本报记者 王金海
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金海的社会活动很多,作为大连律师普法团的团长,经常与同行一起义务到学校举办法律讲座。作为法律帮助员,他还要到社区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化解矛盾……
身份多,工作忙,可王金海觉得,正是这些多样的社会活动让他得以广泛接触各个阶层,从而对各种社会现象和矛盾有了较深入的了解。
“最近两年,我已接手过十几起酒驾官司。”他痛惜地说,“就是因为几杯酒,引发出种种痛失亲人的惨剧。一些家庭的破碎令人震撼,其实这一切是可以避免的。”
“将饮酒和醉酒驾驶机动车入罪,可以有效震慑酒后驾驶者,避免更多的惨祸发生。”王金海等在2009年底提出的这个建议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
2011年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获通过,增加了“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的条款。对此,王金海十分高兴。
王金海一如既往地忙碌着。“像‘醉驾’这样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我还会继续按规定的程序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