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一个关键性的问题是要把国有企业体制改革提升到国有资本体制改革的高度,着重提高国有资本配置效率,把国有资本用到最有利的地方,比如新兴行业和高新技术行业。要在现有基础上赋予国有企业更多经营自主权,让国企成为自主经营的主体,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这样才能调动国企的积极性。
国有企业改革准确地应该叫“国有资本体制改革”。国有资本体制改革分两个层次:国有资本配置体制改革,要点是使国有资本配置优化,结合结构调整进行,产生更高的配置效率;国有企业体制改革,要点是改革后的国有企业一律要按股份制企业模式运行,使企业效率提高,使国有资本保值升值。
国有企业应当自觉实现国家发展战略,为社会尽更大的责任,提供更多更好的产品和服务。国家的政策目标是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发挥各自优势,有公平竞争也有合作,形成双赢共赢。“国退民进”或“国进民退”都不应是政策目标。
国资委不应直接管国有企业,可分行业成立国家投资控股公司,来提高资本的配置效益。具体可分三类:一是地方小的国有企业,多数亏损,应尽快改革;二是国家真正有必要控股的企业,应保留现状,如国家储备粮公司;三是国家控股的一般企业,应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其他企业一样公平竞争。
目前,正确的改革思路应该是,把现存的国有企业体制改为国有资本配置的新体制,也就是要进行国有资本配置体制的改革。改革,是为了提高国有资本的使用效率、配置效率,调动国有企业的经营积极性,增强国有企业的创新能力。
今后,改革国有企业体制的着重点不在于如何调整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权限,而在于把它的权限规定为只管国有资本的配置,而不再管国有企业的运作上。国有企业尽可能改制为股份制企业,其中又尽可能改制为上市公司。它们同其他非国有的或非国家控股的股份制企业、上市公司一样,一律自主经营管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监事会行使各自的权利和承担各自的责任。
新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之下可以设置若干个国家投资基金公司,分工(主要按行业划分,也可以是综合性的)管理国有资产的配置状况,并可以撤出某些经营不善的企业,也可以增资到某些盈利的或产能短缺的企业中去。国家投资基金公司是国有资本具体的投资主体,它们负责对本公司所投资的股份公司资本经营效果的考核。而对国家投资基金公司的运营和本投资基金公司所属国有资本配置效果的考核,则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这样既有利于产业结构的优化,又有利于国有资本提高配置效率,更有利于促进国有资本已经进入的股份制企业、上市公司对自身业绩、设备更新、创新能力和盈利效果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