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认真开展申报和评选工作。经学院审核,以下同学获得校长奖学金、一、二、三等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生,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有关部门和负责人反映情况。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于10月13日前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17年10月10日——10月13日
联 系 人:许吉现 杨 晶
联系电话:8578752 8578756
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