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通知公告>>正文

河北工程大学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2022/2023学年转专业条件及录取办法

2022年09月21日 10:11 []次

根据《河北工程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校政〔2017〕38号)的文件精神和《关于修订<河北工程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校政字〔2019〕11号)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制度及流程,特制定本学年转专业考核录取办法及工作安排。


一、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汪    刘亚敏

副组长:孙广垠          

组员:朱长军      罗景辉  张海霞  张玉芳  贾玉青


二、申报条件

1、具备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籍资格的大学二年级在校学生,并对转入专业有浓厚兴趣;

2、大学一年级无必修课程不及格情况;

3、入学以来未受过警告及以上处分;

4、申请转入的学生须符合转入专业对身体条件的相关要求。


三、考核办法

需参加各专业组织的面试考核。面试主要从学生的专业基础、专业潜质和思想道德水平等方面进行考核,每位同学面试时间为5-10分钟,考核小组成员根据学生面试情况给出面试成绩,结合第一学年成绩给出面试综合成绩。


四、录取及公示

根据我院各专业可接收名额,按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面试结束后,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对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议。按照考核成绩高低及能环学院各专业可接收转入学生人数,确定转专业录取学生名单,并公示录取结果。根据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退伍军人优先录取。


五、报到与学籍管理

通知公示后无异议的学生到转入专业报到、办理相关手续。通过学校教务处审批的转专业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由学院教学办按照《河北工程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校政〔2014〕33号文件)第七章第四十四条要求执行。



附: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转专业工作日程安排


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2-2023学年转专业工作日程安排


9月22日:学院公布转专业录取条件与办法;

9月23日-9月25日:学生网上申报转专业申请;

9月26日-9月28日:拟转入学院组织考核、面试和录取工作,面试时带上2021-2022学年成绩单(由各系对照培养方案确定可替代课程和必须重修课程);

9月28日-9月30日:拟转入学院公示录取结果;

10月3日:公式结束,学院将转专业学生名单纸质版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教务处备案:

10月4日:教务处公布转专业名单,学院通知公示后无异议的学生到转入专业注册报到,办理相关手续。





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2年9月20日


关闭

地址:河北省邯郸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太极路19号 邮政编码:056038 电话:0310-3968756

版权所有Copyright@2023 河北工程大学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