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工程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校政〔2017〕38号)的文件精神和《关于修订<河北工程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校政字〔2019〕11号)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制度及流程,特制定本学年转专业考核录取办法及工作安排。
一、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汪 庆 刘亚敏
副组长:孙广垠 杨 晶
组员:朱长军 张 胜 罗景辉 张海霞 张玉芳 贾玉青
二、申报条件
1、具备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籍资格的大学二年级在校学生,并对转入专业有浓厚兴趣;
2、大学一年级无必修课程不及格情况;
3、入学以来未受过警告及以上处分;
4、申请转入的学生须符合转入专业对身体条件的相关要求。
三、考核办法
需参加各专业组织的面试考核。面试主要从学生的专业基础、专业潜质和思想道德水平等方面进行考核,每位同学面试时间为5-10分钟,考核小组成员根据学生面试情况给出面试成绩,结合第一学年成绩给出面试综合成绩。
四、录取及公示
根据我院各专业可接收名额,按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面试结束后,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对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议。按照考核成绩高低及能环学院各专业可接收转入学生人数,确定转专业录取学生名单,并公示录取结果。根据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退伍军人优先录取。
五、报到与学籍管理
通知公示后无异议的学生到转入专业报到、办理相关手续。通过学校教务处审批的转专业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由学院教学办按照《河北工程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校政〔2014〕33号文件)第七章第四十四条要求执行。
附: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转专业工作日程安排
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2-2023学年转专业工作日程安排
9月22日:学院公布转专业录取条件与办法;
9月23日-9月25日:学生网上申报转专业申请;
9月26日-9月28日:拟转入学院组织考核、面试和录取工作,面试时带上2021-2022学年成绩单(由各系对照培养方案确定可替代课程和必须重修课程);
9月28日-9月30日:拟转入学院公示录取结果;
10月3日:公式结束,学院将转专业学生名单纸质版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教务处备案:
10月4日:教务处公布转专业名单,学院通知公示后无异议的学生到转入专业注册报到,办理相关手续。
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