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本单位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指导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进行考核工作。
按学科专业成立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含环境工程)复试小组、市政工程专业复试小组和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专业(含人工环境工程)复试小组,具体实施本学科专业招生复试考核工作。
在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监督工作小组的监督下学科复试小组随机确定复试组成员,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复试小组组长,复试小组由5名研究生导师组成,并设秘书1人(应具各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各复试小组评分标准须严格统一。
二、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差额比例要求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复试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严格控制,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质量。
1.除了085906人工环境工程(含供热、通风及空调等)我院其他专业考生初试成绩应达到《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一区控制分数线。
2.085906人工环境工程(含供热、通风及空调等)为学校自划分数线:总分278分,单科为国家分数线。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的一志愿和调剂考生,总分在本年度国家一区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降10分,单科线不变。
4.复试采用差额复试的办法,复试人数不少于招生计划的120%。
三、资格审查
1.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含调剂考生)均应参加复试。复试名单由学院在学院网站公布。未经公示的,不能参加复试。
2.参加复试的考生,应在线提交资格审查所需的各项材料。提交信息与本人实际不符者,取消复试及拟录取资格。
3.在线提交资格审查所需的各项材料如下:
(1)本人身份证(电子版);
(2)初试准考证(电子版);
(3)学历、学籍证明(电子版):
往届生:《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应届生: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所有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务必在复试开始前主动向招生学院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电子版,原件待拟录取后补交;
(5)认真阅读并填写完毕《报考河北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由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无工作单位的)填写并加盖公章;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复印件(需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并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并注明联系电话)、《退出现役证》原件等证明材料电子版,原件待拟录取后补交;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还可选择提交大学成绩单(盖公章)、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学业水平证明材料(均为电子版)。
学院学研办负责复试资格审查。严格审查考生学历、学籍信息等信息,对于学历、学籍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及时取得联系,进一步核查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并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四、复试实施细则
1.复试方式及时间
(1)采用学信网远程面试平台进行在线复试,面试小组使用集中复试模式、线下评分,考生使用二机位。腾讯会议为备用平台。请各位考生提前安装调试。软件客户端和操作流程请关注我校研招网或有关平台说明。
双机位复试要求:“主机位”,即用于面试的设备,用于采集考生音频、视频,位于考生正前方。“辅机位”,用于监控面试环境的设备,位于考生侧后方,确保考生和考试屏幕能够清晰地被复试专家组看到。关闭移动设备录屏、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正常面试的应用程序,提前做好休眠时间、拒接电话和语音通话设置。网络信号良好能满足复试要求,且连接正常。
如自身条件及环境进行网络远程复试确有困难,及时与学院联系沟通。
(2)复试分批次进行。第一批复试对象为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在2024年4月2日。第二批复试对象为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在4月8日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以后进行。
2、复试内容
(1)专业课在线测试。考试科目按考生报考(调剂)专业所规定的复试科目进行,计入复试成绩。
(2)综合素质与能力在线面试(含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综合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外语听力及口语能力、思辩能力、创新能力、科研能力、心理素质等,其中科研创新与实践能力占比不低于30%,计入复试成绩。
(3)同等学力考生须在线测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和复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课30分钟,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不计入复试成绩。
(4)对考生提供的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政审等补充材料进行综合评判。
(5)复试全程由各专业复试小组负责考核,面试成绩由每位复试小组成员独立给出分数,然后取算术平均值得出。
3、成绩要求
(1)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复试成绩=专业课(满分为40分)+综合素质与能力(满分为60分)
(2)总成绩
初试总成绩(折合为100分,权重60%)和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权重40%)之和为考生的总成绩,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6+复试成绩×0.4
4、复试准备
(1)学院安排专人,根据学校统一确定的学信网高校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平台,按要求准备好相关设备,提前进行学习和测试工作,熟练掌握线上复试的的操作流程和技术要求,及时完善线上复试平台有关数据信息。
(2)学院提前培训好本学院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成员,熟练掌握线上复试的操作流程,并提前做好预演。
(3)对复试考生精心开展咨询、指导工作。各学院安排专人解答指导相关政策和相关线上复试操作流程等。
5、复试流程
(1)参加复试的考生按通知规定时间登录学校指定的远程复试软件平台,进行实人验证。
(2)考生签订复试诚信承诺书。
(3)考生提交复试通知中要求的相关材料电子版。
(4) 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学校要求提前进行系统在线测试。
(5)按随机抽取的考生顺序进行面试,其他考生候考。面试由复试小组组长控制发言和进程。秘书测试候考区考生的视频功能是否正常。
(6)复试小组评分并提交。
(7)严格过程监管,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6、分类选拔
面试和笔试环节中,应对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科学合理制订分类选拔标准,以更好的满足分类培养需求。学术学位研究生招生要侧重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学术创新潜力的考察;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要侧重对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和职业发展潜力的考察。
五、调剂办法
1.在教育部印发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的调剂要求基础上,制定原则如下: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调出、调入专业的复试分数线;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4)调剂专业符合国家要求;
(5)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报考条件的,其初试成绩符合我校确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考生初试成绩要求,可申请调剂到“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6)非全日制各专业只接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调剂,录取前均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2.调剂具体要求见《河北工程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六、录取办法
1.按一志愿、调剂的顺序依次录取:
(1)先录取一志愿考生。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类计划,按各专业一志愿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初试总分、初试外国语成绩、复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已被其他招生单位待录取的一志愿考生视为放弃我校待录取资格;
(2)一志愿录取人数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再录取调剂志愿考生。在同一复试批次内,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类计划,依各专业调剂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初试总分、初试外国语成绩、复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已被其他招生单位待录取的调剂考生视为放弃我校待录取。
2.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3.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七、加分政策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高等学校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有加分项目的考生,务必在复试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提供者不予加分。未在参加复试前提交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过时不再受理。
八、监督和复议
1.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录取办法、招生计划、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及时公布,接受监督。
2.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进行全程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3.学院受理考生投诉和申诉(纪检监督电话:0310-3968753),对考生申诉和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将责成有关单位进行复议。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九、应急预案
学院已制定《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应急预案》,保障复试过程平稳有序进行。
十、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照研究生部相关文件。
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