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工程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及教务处《关于2024/2025学年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结合学院实际情况,能环学院2024/2025学年转专业的考核、录取办法如下:
一、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汪 庆 刘亚敏
副 组 长:孙广垠
组 员:张 胜 朱长军 罗景辉 吕志伟 张玉芳 李倩倩 郑佳欣
办公室设在教学办。
二、申报条件
1.已完成2023/2024学年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学任务的2023级普通全日制本科生;
2.大学一年级无必修课程不及格情况;
3.入学以来未受过警告及以上处分;
4.申请转入的学生须符合转入专业对身体条件的相关要求。
三、考核办法
各专业组织面试小组进行线上考核。主要从学生的专业基础、专业潜质和思想道德水平等方面进行,每位同学面试时间为5-10分钟,面试小组成员根据学生情况给出面试成绩,结合第一学年成绩给出考核综合成绩,各专业面试时间如下:
2024/2025学年转专业面试安排表
专业 |
面试时间 |
腾讯会议号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2024年8月10日 14:30 |
625-854-542 |
环境工程 |
2024年8月10日 14:00 |
227-277-366 |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
2024年8月10日 14:00 |
623-989-946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2024年8月10日 9:30 |
154-657-682 |
四、录取及公示
面试结束后,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对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议。按照考核成绩及能环学院各专业可接收转入学生人数,确定转专业录取学生名单,并公示录取结果。
五、报到与学籍管理
公示后无异议的学生开学后到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教学办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
六、各专业拟接收人数
1.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20人
2. 环境工程 15人
3.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15人
4.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20人
七、附则
1.考核与录取工作是转专业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相关师生都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则与程序。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及拟录取专业所属系教师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确保转专业工作公开、公平与公正。
2.本办法由能环学院教学办负责解释。
3. 教学办联系电话:0310-3969735,转专业QQ群:921827084。
附: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转专业工作日程安排
8月4日:学院公布转专业录取条件与办法;
8月5日-9日:学生网上填写转专业申请;
8月10日-12日:学院组织考核、面试和录取工作,面试时带上2023-2024学年成绩单(由各系对照培养方案确定可替代课程和必须重修课程);
8月13日-15日:学院公示录取结果;
8月16日:公示结束,学院将转专业录取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备案;
8月19日:教务处公布转专业名单完成学生学籍变更;
8月24日-25日:学生到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教学办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
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4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