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关于2017/2018学年关于转专业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2017/2018学年我院转专业考核与录取办法:
一、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思敏
副组长:王丽涛 许吉现 霍自民
组员:王侃宏 杨卫华 张胜 郝璟瑛 张玉芳 杨晶 贾玉青
二、考核与录取办法
1、具备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籍资格的大学二年级在校学生(独立学院学生除外),并对转入专业有浓厚兴趣;
2、大学一年级无必修课程不及格情况;
3、入学以来未受过警告及以上处分;
4、申请转入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的学生不得有色盲症状;
5、接受学院以外学生的成绩控制在现在学专业前25%;接受院内学生的成绩控制在现在学专业前40%,录取均按学分绩排序从高到低拟接受转专业学生。
6、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所修课程与我院相关专业学分相差较多者(超过12学分),安排降级学习;
7、参加国家、省市、学校各类竞赛获奖者优先。
附: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转专业工作日程安排
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2017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