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通知公告>>正文

河北工程大学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2017/2018学年转专业条件及录取办法

2017年09月06日 10:07 []次

按照学校关于2017/2018学年关于转专业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2017/2018学年我院转专业考核与录取办法:

一、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思敏

副组长:王丽涛   许吉现   霍自民

组员:王侃宏  杨卫华  张胜  郝璟瑛  张玉芳  杨晶  贾玉青

二、考核与录取办法

1、具备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籍资格的大学二年级在校学生(独立学院学生除外),并对转入专业有浓厚兴趣;

2、大学一年级无必修课程不及格情况;

3、入学以来未受过警告及以上处分;

4、申请转入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的学生不得有色盲症状;

5、接受学院以外学生的成绩控制在现在学专业前25%;接受院内学生的成绩控制在现在学专业前40%,录取均按学分绩排序从高到低拟接受转专业学生。

6、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所修课程与我院相关专业学分相差较多者(超过12学分),安排降级学习;

7、参加国家、省市、学校各类竞赛获奖者优先。

附: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转专业工作日程安排

  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20179月5

关闭

地址:河北省邯郸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太极路19号 邮政编码:056038 电话:0310-3968756

版权所有Copyright@2023 河北工程大学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