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关于2020/2021学年关于转专业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2020/2021学年我院转专业考核与录取办法:
一、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杰 刘亚敏
副组长:鲍玲玲 杨晶
组员:杨卫华 张胜 任晓芬 张海霞 张玉芳 贾玉青
二、考核与录取办法
1、具备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籍资格的大学二年级在校学生,并对转入专业有浓厚兴趣;
2、大学一年级无必修课程不及格情况;
3、入学以来未受过警告及以上处分;
4、申请转入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的学生不得有色盲症状;
5、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所修课程与我院相关专业学分相差较多者(超过12学分),安排降级学习;
6、参加国家、省市、学校各类竞赛获奖者优先。
附: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转专业工作日程安排
附:
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0-2021学年转专业工作日程安排
u 9月15日:学院公布转专业录取条件与办法;
u 9月16-17日:学生网上申报转专业申请;
u 9月18-20日:拟转入学院组织考核、面试和录取工作,面试时带上2019-2020学年成绩单;
u 9月21-23日:拟转入学院公示录取结果;
u 9月24日:学院通知公示后无异议的学生到转入专业注册报到,办理相关手续;
u 9月25日:学院将报到名单上报教务处备案。
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