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通知公告>>正文

河北工程大学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0/2021学年转专业条件及录取办法

2020年09月11日 10:03 []次

按照学校关于2020/2021学年关于转专业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2020/2021学年我院转专业考核与录取办法:

一、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杰  刘亚敏

副组长:鲍玲玲  杨晶      

组员:杨卫华   张胜  任晓芬 张海霞 张玉芳  贾玉青

二、考核与录取办法

1、具备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籍资格的大学二年级在校学生,并对转入专业有浓厚兴趣;

2、大学一年级无必修课程不及格情况;

3、入学以来未受过警告及以上处分;

4、申请转入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的学生不得有色盲症状;

5、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所修课程与我院相关专业学分相差较多者(超过12学分),安排降级学习;

6、参加国家、省市、学校各类竞赛获奖者优先。


附: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转专业工作日程安排


附:

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0-2021学年转专业工作日程安排


u 9月15日:学院公布转专业录取条件与办法;

u 9月16-17日:学生网上申报转专业申请;

u 9月18-20日:拟转入学院组织考核、面试和录取工作,面试时带上2019-2020学年成绩单;

u 9月21-23日:拟转入学院公示录取结果;

u 9月24日:学院通知公示后无异议的学生到转入专业注册报到,办理相关手续;

u 9月25日:学院将报到名单上报教务处备案。



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0年9月8日


关闭

地址:河北省邯郸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太极路19号 邮政编码:056038 电话:0310-3968756

版权所有Copyright@2023 河北工程大学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