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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工程大学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2021/2022学年转专业条件及录取办法

2021年09月13日 12:37 []次

按照学校关于2021/2022学年关于转专业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2021/2022学年我院转专业考核与录取办法:

一、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杰  刘亚敏

副组长:鲍玲玲  杨晶      

组员:杨卫华   张胜  罗景辉  张海霞  张玉芳  贾玉青

二、考核与录取办法

1、具备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籍资格的大学二年级在校学生,并对转入专业有浓厚兴趣;

2、大学一年级无必修课程不及格情况;

3、入学以来未受过警告及以上处分;

4、申请转入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的学生不得有色盲症状;

5、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所修课程与我院相关专业学分相差较多者(超过12学分),安排降级学习;

6、参加国家、省市、学校各类竞赛获奖者优先。


附: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转专业工作日程安排


附:

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1-2022学年转专业工作日程安排


u 9月15日:学院公布转专业录取条件与办法;

u 9月16-17日:学生网上申报转专业申请;

u 9月18-20日:拟转入学院组织考核、面试和录取工作,面试时带上2020-2021学年成绩单由各系对照培养方案确定可替代课程和必须重修课程)

u 9月21-23日:拟转入学院公示录取结果;

u 9月24日:学院通知公示后无异议的学生到转入专业注册报到,办理相关手续;

u 9月25日:学院将报到名单上报教务处备案。



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19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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