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学院概况>>规章制度>>正文

能环内发【2019】1号2018年能环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安排意见

2019年03月14日 12:20 []次

院属各(系)室:  

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依照《河北工程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暂行办法》(校党字20187号)和学校党委工作部署,我院2018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具体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2018年度考核工作在学院党委的统一布置、统一领导下进行。学院成立教职工考评工作小组,指导全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

学院考评工作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长:李思敏

副组长:许吉现  霍自民

 员:徐书朋  张玉芳     马丽艳  武燕蕾  

   杨卫华  李福勤  王侃宏  张海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

二、考核工作程序、方法和要求

1. 2018年度考核工作以系(室)为单位进行。各单位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河北工程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暂行办法》文件,提高对年度考核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按照《河北工程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中规定的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和考核程序,严肃认真地进行逐级述职和考核,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制定相应的具体量化考核指标体系,做到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确保年度考核工作的公正、公平。

2. 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根据教职工所在岗位不同,具体考核内容有所侧重:

1)教学科研岗位人员:侧重完成教学、科研、学科(专业、课程)建设任务的数量和质量,以及在教学改革方面的贡献和培养青年教师的情况。

2)党政管理岗位人员:侧重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的敬业精神、服务态度、管理能力、工作效率、创新意识、工作业绩和廉洁自律情况。

3)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侧重围绕教学、科研、实验室等所做工作的数量和质量,在工作实际中的敬业精神、创新能力。

3. 考核等次。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在年度考核工作中要坚持公正公平原则,严格考核标准和考核纪律,真正使年度考核工作起到激励先进、鞭策落后的积极作用。

4. 凡当年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个人年度考核结果认定为不合格:

1)擅自离岗(含旷工)7天及以上,或工作纪律涣散、消极怠工,造成较坏影响,经教育不改者;

2)缺乏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不服从组织分配,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经教育不改者;

3) 工作中出现较大失误或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人;

4)出现重大教学事故者;

5)违反学校有关规定,损害学校利益和声誉,造成严重后果的直接责任人;

6)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者;

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

5. 考核办法:各系(室)成立由系(室)主任为组长的年度考核工作小组,在充分考虑职工年终工作总结和年度考核积分的基础上,采取个人述职、民主测评或综合评定方式,提出职工的考核等次意见(见习期未满人员,应写出评语但不确定等次),确定为优秀的人员在本单位公示3天。

6. 考核优秀名额预分配。市政工程系3人、空调制冷系2人、环境工程系2人、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系1人、综合实验室2人、五办(院办、学工办、教学办、学科办、科研办)2,共12名。

三、时间安排

1. 教职工的考评在20193月15—3月20进行;各单位于19日将考核结果上报学院办公室。学院考评工作小组将于20日评定校级优秀人员。

2. 各单位认真组织完成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并于20193月20日前将《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年度考核登记表“新表”从校园网人事处网页“下载专区”浏览、下载)报办公室。

四、有关要求

1.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年度考核工作,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考核程序民主合法,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考核结果,不准搞一言堂、不准拉票、不照顾人情,确保公正、公平。

2. 年度考核表一定要按要求认真填写,A4纸打印一式2份,“直接领导评鉴和考核等次意见”由系(室)主任填写,系(室)主任的表中此项由分管院领导填写,时间填写为20193月21日;“考核委员会审核意见” 由所在学院审核签署意见并签名,时间填写为20193月22日;“被考核人意见”一栏时间填写为20183月26日。

 

中共河北工程大学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委员会

河北工程大学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20193月14

 

关闭

地址:河北省邯郸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太极路19号 邮政编码:056038 电话:0310-3968756

版权所有Copyright@2023 河北工程大学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