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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赛对象和形式
1.参赛人员:河北工程大学全日制注册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
2.每参赛团队限报7人(含项目负责人,具体人数需参照当年规定),鼓励跨专业、跨学院组队。
3.申报人作为第一作者时最多可申报2个不同项目。
4.各学院按四种项目类别初审后,报送各类参赛作品的数量以及各类作品比列(详见附件1),经评审公示,报送校团委备案审核。学院淘汰作品有两名正高职称(其中之一可为作品指导教师)教师联名推荐后仍可向校团委直接提交作品(注:此类作品应由学院科协统一上交,占所在学院名额。
5.作品必须对首次公开提交的原创性情况进行说明,经审查不实直接取消参赛资格。
二、参赛项目类别
1.哲学社会科学类支持围绕发展成就、文明文化、美丽中国、民生福祉、中国之治和战疫行动等6个组别形成社会调查报告,也可以按照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6个学科报送社会调查报告。
2.自然科学研究及其学术论文主要在数学、物理学、化学、地球与空间科学、生物医药、机械仪器与控制、建筑交通、石油化工、能源材料、电子计算机、通讯电信、农学、食品卫生、生态环保等学科开展,作品形式包括研究报告、试验报告、实物、试剂、图纸等。
3.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作品形式包括专利、实物、模型、图纸、音像制品、样品等。其中,科技发明制作A类是指技术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科技发明制作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4.创业项目类主要包括创业计划、公益创业、创业实践等,鼓励跨专业、跨学科、跨年级组队参赛。其中,创业计划是指对创业项目综合职能计划有完整的规划,描述拟创办企业相关的内外部环境条件和要素特点;公益创业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作为项目的主要内容;创业实践是指已投入创业3个月以上,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项目的主要内容。
三、时间安排
1.初赛阶段:各学院于4月15日前完成院级审核及上报工作。
2.提交材料:4月15日18点00前上交至校科协综合办公室。
3.查重阶段:4月15日至4月18日,校团委将组织人员对参赛作品在优秀作品信息库中进行查重。
4.校级评审阶段:4月下旬前,对符合要求的作品由专业教师做评委进行答辩,评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