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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安排

2023年06月08日 10:03 []次

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含复答辩)将于6月12日进行,各答辩组及指导教师务必于6月13日下午5:00前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提交成绩。

一、学院答辩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孙广垠

组员:张玉芳  李倩倩  朱长军  张胜  罗景辉

二、 答辩分组

序号

组长

成员

答辩秘书

学生数

答辩时间

答辩地点

专业名称

1

王侃宏

力,罗景辉

王年琛

22

6月12

24-235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2

王建强

高兰周,曹雅奇

23

6月12

24-421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3

王文红

穆永超,程新路

弓亲亲

22

6月12

24-304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4

鲍玲玲

柳朋浩,杨晶鑫

牛晓洁

23

6月12

24-306A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5

朱长军

鹏 刘景云

王郁聪

14

6月12

24-423

环境工程

6

郝文龙

耿亚敏 孙

14

6月12

24-120

环境工程

7

魏贺红 许瑞广

马玉彪

13

6月12

24-229

环境工程

8

孙少静 顾卫敏

王新港

13

6月12

24-338

环境工程

9

李福勤

宋吉娜 金

王彦飞

32

6月12

24-412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10

陈春燕 张朋菲

杨古月

32

6月12

24-420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11

娟 唐锋兵

李雨晴

31

6月12

24-419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12

孙广垠

王朝朝 孟

李乐民

32

6月12

24-422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说明:

1、各答辩组需按学院公示的答辩分组进行答辩,学院和教务处将进行抽查,中途不得私自调换答辩成员或更改答辩地点,学生均在指定答辩组进行答辩。

2、答辩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指导教师不得参加所指导学生的答辩成绩评定。

三、答辩工作程序和要求

以答辩组为单位进行现场答辩,各答辩组要确保学生能正常完成答辩。

1、答辩资料

学生提交全部毕业设计(论文)成果(包括任务书、说明书、设计图纸、外文翻译、专题论文等),并应于答辩前准备好发言提纲,内容包括课题的题目、任务、目的意义、设计(论文)的基本内容和方法、成果、结论以及对自己完成任务的评价等。

2、答辩程序

答辩由答辩组组长主持,具体程序如下:

1) 宣布毕业答辩开始;

2) 宣布毕业答辩组成员名单;

3) 宣布答辩顺序和时间要求,每个学生答辩的总时间控制在20分钟左右。

3、答辩内容

答辩组成员向学生提问的问题要有适当的范围,防止漫无边际,并要适当照顾专业各方面的内容,控制一定的问题数量和时间。问题内容应以设计(论文)有关的基本理论、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基本方法为主,与设计(论文)内容有关的综合和提高问题为辅。提问问题一般可参考以下几方面进行:

1)有关设计(论文)课题中存在的概念模糊、阐述不清楚、依据不充分以及直接应用的有关专业理论知识和设计方法等问题;

2)考核学生掌握与课题密切相关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设计计算方法、试验方法、测试方法等有关问题;

3)考核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以及独立工作能力、创新能力等方面的问题。

四、其它事项

1、毕业设计(论文)不及格的学生,仍由原指导教师进行指导,复答辩时间按学院通知执行;

2、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答辩组长要填写毕业设计评语,本人签字,不能盖章;

3、答辩完成后,要求学生在规定时间内修改完善,及时收齐所有相关资料并整理归档;

4、请学生、指导教师、答辩秘书、答辩组长、教学秘书、专业负责人、教学院长等根据各环节时间节点要求,积极配合提交材料或进行相关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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