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通知公告>>正文

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2025年03月25日 16:37 []次

根据教育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要求及河北工程大学2025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为确保复试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以严格把控、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质量为原则,参照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本单位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指导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进行考核工作。

按学科专业成立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含环境工程)复试工作小组、市政工程专业复试工作小组和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专业(含人工环境工程)复试工作小组,具体实施本学科专业招生复试考核工作。

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下学科复试工作小组随机确定复试组成员,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复试小组组长,复试小组由5名研究生导师组成,并设秘书1人(应具各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各复试小组评分标准须严格统一。

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差额比例要求

(一)考生初试成绩应达到《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一区控制分数线。

(二)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的一志愿和调剂考生,总分在本年度国家一区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降30分。

(三)复试采用差额复试的办法,复试人数为招生计划的120%。

一、资格审查

(一)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含调剂考生)均应参加复试。复试名单在学院网站公布。未经公示的,不能参加复试。

(二)参加复试的考生,应提交资格审查所需的各项材料。提交信息与本人实际不符者,取消复试及拟录取资格。

(三)复试资格审查由学院负责。要严格考生资格审查,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四比对”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查核验。应认真审查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对于学历、学籍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

(四)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应在复试时对考生的复试资格进行认真核对。

(五)资格审查结果需由审核工作人员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确认,并将考生资格确认相关材料报研究生部备案。研究生部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对资格审核进行检查、监督。

二、复试实施细则

1、复试方式及时间、地点

学院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网络远程复试平台统一选用学信网高校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确保满足远程复试要求。

学院复试时间安排在2025年3月25日至4月28日期间进行,根据复试录取实际情况进行多批次复试。具体复试时间见学院网站。

复试环节包括资格审查、专业课测试、综合素质面试、同等学力加试等工作。

2、复试内容

(一)专业课测试。专业课在线测试。考试科目按考生报考(调剂)专业所规定的复试科目进行。计入复试成绩。

(二)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含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综合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外语听力及口语能力、科研创新与实践能力、思辩能力、心理素质、思想品质等,其中科研创新与实践能力占比不低于30%。计入复试成绩。

(三)同等学力考生须测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和复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依据本科主干课程教学大纲进行考核,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不计入复试成绩。

(四)对考生提供的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政审等补充材料进行综合评判。

(五)面试和笔试环节中,应对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科学合理制订分类选拔标准,以更好的满足分类培养需求。

3、成绩要求

(1)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复试成绩=专业课(满分为40分)+综合素质与能力(满分为60分)

(2)总成绩

初试总成绩(折合为100分,权重60%)和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权重40%)之和为考生的总成绩,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6+复试成绩×0.4

4、复试准备

(1)学院安排专人,根据学校统一确定的学信网高校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平台,按要求准备好相关设备,提前进行学习和测试工作,熟练掌握线上复试的操作流程和技术要求,及时完善线上复试平台有关数据信息。

(2)学院提前培训好本学院各学科专业复试工作小组成员,熟练掌握线上复试的操作流程,并提前做好预演。

(3)对复试考生精心开展咨询、指导工作。学院安排专人解答指导相关政策和相关线上复试操作流程等。

5、复试流程

(1)参加复试的考生按通知规定时间登录学校指定的远程复试软件平台,进行实人验证。

(2)考生签订复试诚信承诺书。

(3)考生提交复试通知中要求的相关材料电子版。

(4)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学校要求提前进行系统在线测试。

(5)按随机抽取的考生顺序进行面试,其他考生候考。面试由复试小组组长控制发言和进程。秘书测试候考区考生的视频功能是否正常。

(6)复试小组评分并提交。

(7)严格过程监管,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6、分类选拔标准

面试和笔试环节中,应对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科学合理制订分类选拔标准,以更好的满足分类培养需求。学术学位研究生招生要侧重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学术创新潜力的考察;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要侧重对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和职业发展潜力的考察。

三、调剂办法

1.调剂的时间安排

调剂开始时间预计为2025年4月8日以后,具体信息和要求以届时公布的《河北工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为准。

2.调剂基本要求

在教育部印发的《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的调剂要求基础上,制定原则如下: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调出、调入专业的复试分数线。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4.调剂专业符合国家要求。

5.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填报了相关信息的普通计划考生,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其初试成绩符合我校确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考生初试成绩要求,可申请调剂到“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3.调剂工作程序。

学院视招生任务完成情况,决定是否组织多轮次调剂复试工作,具体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学院网站通知。

4.考生进入复试的遴选规则

每一批次复试考生在关闭调剂系统后按照初试成绩由高到低原则发复试通知,复试人数不少于招生计划的120%,具体要求以学院公布为准。

四、录取办法

(一)按一志愿、调剂的顺序依次录取:

1.先录取一志愿考生。按各专业一志愿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初试总分、初试外国语成绩、复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已被其他招生单位待录取的一志愿考生视为放弃我校待录取。

2.一志愿录取人数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再录取调剂志愿考生。在同一复试批次内,依各专业调剂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初试总分、初试外国语成绩、复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已被其他招生单位待录取的调剂考生视为放弃我校待录取。

五、加分相关政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一)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

六、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录取办法、招生计划、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及时公布,接受监督。

(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进行全程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三)学院受理考生投诉和申诉(纪检监督电话:0310-3968753),上报学校和纪检监察部门后,对考生申诉和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将进行复议。对违反规定的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七、应急处置预案

学院已制定《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应急预案》,保障复试过程平稳有序进行。

八、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照研究生部相关文件。

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5.3.25


关闭

地址:河北省邯郸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太极路19号 邮政编码:056038 电话:0310-3968756

版权所有Copyright@2023 河北工程大学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