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关于2016/2017学年关于转专业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2016/2017学年我院转专业考核与录取办法:
一、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丽涛
副组长:李思敏许吉现霍自民
组员:王侃宏杨卫华张胜张玉芳杨晶贾玉青
二、考核与录取办法
1、具备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籍资格的大学二年级在校学生(独立学院学生除外),并对转入专业有浓厚兴趣;
2、大学一年级无必修课程不及格情况;
3、入学以来未受过警告及以上处分;
4、申请转入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的学生不得有色盲症状;
5、接受学院以外学生的成绩控制在现在学专业前25%;接受院内学生的成绩控制在现在学专业前40%,录取均按学分绩排序从高到低拟接受转专业学生。
6、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所修课程与我院相关专业学分相差较多者(超过12学分),安排降级学习;
7、参加参加国家、省市、学校各类竞赛获奖者优先。
附: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转专业工作日程安排
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转专业工作日程安排
9月3日:公布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名单;
9月5日~9月7日:学生网上进行转专业申报,填报个人信息;
9月8日:拟转入学院导出学生申报信息;
9月9日~9月10日:组织考核、面试和录取工作,面试时带上2015/2016学年成绩单;
9月11日~9月13日:拟转入学院公示录取结果;
9月14日~9月16日:学院通知公示后无异议的学生到转入专业注册报到,办理相关手续;
9月19日~20日:学院将报到名单上报教务处备案。
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201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