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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党员拟发展对象的通知

2016年09月06日 17:41 []次

各团支部、学生会:

根据我院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安排,现开始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党员拟发展对象推荐工作。现就推荐名额及要求通知如下:

1、推荐名额

1)本科2013级、2014级各团支部各择优推荐1人;

2)研究生支部择优推荐2人;

3)学生会择优推荐主要学生干部2人。

2、推荐要求

1)参加过党校培训,已取得党校结业证书;

220159月前(含9月)被确定为重点培养对象;

3)其他推荐要求参照学院党员发展标准;

4)被推荐人员填写《河北工程大学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和《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发展对象推荐表》,辅导员及党支部签署意见。

由于本次推荐工作时间紧迫,要求各团支部、学生会要严格推荐程序,认真好推荐工作,并将推荐结果于9718:00前报学生党总支。

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党总支

201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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