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学院概况>>规章制度>>正文

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方案(2016年9月修订)

2016年09月20日 18:00 []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解决学生在就业与择业中遇到的困惑,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择业观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制定《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制度》。

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第二条 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以《河北工程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手册》为基本政策依据,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努力完善管理、教育、指导、服务为一体的毕业生就业指导体系,不断开拓和规范我院毕业生就业市场,加强就业指导,转变就业观念,为毕业生创造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就业环境。

第三条 本着高起点、高目标、高标准的要求,建立一套规范化、制度化的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机制;建设一支熟悉就业工作、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的就业工作教师队伍,建好一批能对各专业建设起示范作用的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和就业指导基地。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工作范围

第四条 成立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领导小组,以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党委副书记、副院长为副组长,学工办主任、各系主任、副主任为成员,针对不同专业、不同特长的学生开展针对性指导工作。

第五条 就业指导工作领导小组指导范围:

(一)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学校有关大学生就业指导政策。

(二)负责就业指导政策的宣传、解释、咨询,做好毕业生思想教育等工作。

(三)负责毕业生就业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毕业生生源数据的汇总、上报、对外发布。

(四)认真开展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引导毕业生到艰苦地区创业。

(五)做好招生与毕业生就业的宣传工作。

(六)严格毕业生资格审查,具体负责毕业生离校前夕相关工作。

(七)对外联系、收集信息,向社会推荐毕业生。

(八)负责配合学校组织校级、院级毕业生就业招聘会。

(九)针对就业困难的毕业生采取就业帮扶措施。

(十)确保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具有条件保障。

(十一)其他与大学生就业指导相关的工作制度。

 第六条  就业指导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与院学生会合作,适时开展与就业指导相关的比赛与专题辅导,如入学指导、考研指导。考研学习交流会、求职简历大赛、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等,帮助学生了解就业概况和技巧,及时做好职业生涯规划。

第四章 就业渠道及基地建设

第七条 就业基地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的统筹下,由就业指导中心和学院两级共同组织建设。

就业基地应该按照当年学院毕业生数一定比例的数量进行建设,就业基地要求一定的质量保障,并能够每年稳定接收我校一定数量的毕业生。

就业基地的联系、建设由就业指导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每学年基地建设的具体考核指标由就业指导中心进行考核。

第五章 就业招聘管理

第八条 学院对招聘活动实行统一管理。具有接待用人单位、安排招聘活动、协调招聘工作的职能。积极采取措施,在院内学院内招聘活动中要热情接待用人单位,认真安排各项事务,力争使用人单位招聘到满意的毕业生。

第九条 用人单位来举办招聘活动应当首先征得学院的同意,携带本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明单位身份的证件复印件、招聘计划等,到学院办理登记手续,招聘的有关具体事宜在双方协商后由学院统一办理。

用人单位在招聘活动中若需张贴标语、横幅和发放宣传品,应经学院同意,并由学院安排张贴和发放。

第十条 毕业生参加院内招聘活动必须遵守招聘纪律,自觉维护现场秩序,不得违反就业政策;必须如实向用人单位提供求职材料,真实反映本人的情况,不得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毕业生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视情况予以处罚

第六章 推荐就业基本要求

第十一条 就业指导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在推荐毕业生过程中,必须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综合测评成绩为主要推荐依据,择优推荐。

在开展就业推荐时,要同时向毕业生宣传就业方针、政策和纪律,教育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创业观、择业观和就业观。引导毕业生正确处理个人成长、事业发展和国家需要的关系,走艰苦创业、自主创业的成才之路,到国家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方案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十三条 方案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特殊群体毕业生帮扶措施

建立特殊群体毕业生帮扶工作台帐,内容包括:学生姓名、性别、民族、政治面貌、专业、学号、联系方式、特殊群体类型(少数民族、家庭贫困、零就业家庭)、家庭详细住址、学业情况、就业情况、帮扶项目、帮扶计划、帮扶责任人、责任人联系方式等要素,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特殊群体毕业生的学业、就业情况。

一、学业帮扶措施

1、加强与特殊群体毕业生的谈心交流,两到三周交流一次。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以及考试不及格的原因,并对特殊群体毕业生进行思想教育以及对其学习提出可行性建议。

2、与该生所在班级班委谈话,了解其兴趣爱好,从多方面了解学生的情况以便于对学生制定合适的培养计划,对特殊群体毕业生确定一对一的帮扶联系人,明确分工和责任,结成“一对一”帮扶对子;同时,任课教师对特殊群体毕业生进行重点关注,在学习上做好指导与帮助。

3、定期进行情况反馈,将特殊群体毕业生的预警情况电话通报家长,同时邮寄学业预警通知单,邀请家长协助开展帮扶工作,形成“学校-教师-家长”三维度监管网络,多角度、全方面对受到学业预警的学生进行帮扶。

4、重视学生的思想教育,对学生增加感情投入,用爱心哺育学生,用耐心教育学生,从根本上转变学生思想,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培养积极进取的精神。抓住学生的个性特点进行教育,因势利导,因材施教,制定适合学生的成长方案,引导学生树立适合自己的目标。

5、加强学风、考风教育,纠正学生的思想认识,将学生的思想向积极的方面加以引导,同时关键在于抓住优秀典型和极特殊后进典型。培养锻炼学生的好坏认知能力,端正学生的荣辱观。

二、就业帮扶措施
   1、帮助特殊群体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引导他们面向基层和生产第一线就业;加强思想教育,通过心理咨询、心理健康服务等方式,及时疏导他们因就业问题而引发的焦虑和悲观情绪。
   2、实行“一对一”就业指导、动员全院教师参与特殊群体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实行教师与毕业生结对子形式的“一对一”就业帮扶措施。通过个别谈心、个别咨询等方式,有针对性的为困难毕业生提供职业生涯规划、职场形象、就业形势、就业政策、就业技巧等方面的指导,帮助他们了解职场、关注就业形势、掌握就业政策、更新就业观念、调整就业期望、提升就业能力和整体素质,跟踪掌握毕业生的就业情况,帮助毕业生成功实现就业。
   3、及时提供就业信息服务通过短信、电话、电子邮件、QQ群、微信、微博等多种载体,有针对性的为特殊群体毕业生及时提供就业信息,加大就业信息服务力度。
   4、充分利用国家政策帮扶措施积极引导、帮助特殊群体毕业生利用国家及省市有关优惠政策,鼓励毕业生报名参加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公务员、选调生、村官计划、西部计划、特岗计划、服务外包等基层项目的招聘,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大就业帮扶力度。
   5、根据特殊群体毕业生本人意愿,以实现就业为目标,切实增强毕业生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采取更加灵活的培训方式,集中开展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扶持个体就业和自主创业,采取资金帮扶、贷款贴息、项目推介等多种扶持方式,加大对特殊群体毕业生个体就业和自主创业扶持力度。

关闭

地址:河北省邯郸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太极路19号 邮政编码:056038 电话:0310-3968756

版权所有Copyright@2023 河北工程大学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